其实,真正变不出花样的,还不是衣服的式样,而是做衣的料子。除去人造纤维这唯一的创新之外,几千年来衣服的原料无非是棉麻丝革。不言而喻,皮毛是一切衣料的鼻祖,在今天也是最贵的衣料。近年来反对以皮毛为衣料的运动在美国颇为活跃。不过,反对的不是奢侈,而是着眼于仁慈,以为猎取野兽的皮毛残酷无情。这话听来不为无理,但是,看到这些反对穿皮衣的人上街示威时个个足登皮鞋,腰系皮带,就忍不住要发笑。难到只有猎取灰鼠,银狐,紫貂,金钱豹之属才算残酷无情,屠宰牛类却无碍于成为大慈大悲的救世主?无独有偶,类似顾此而失彼的笑话,在中国也有过,而且也恰恰与衣服有关。文化大革命时,西服上身被视为西方资产阶级衣服的典型一扫而空,西服裤却无人过问。不仅无人过问,甚至连最“左”的红卫兵也照穿不误。说起有关衣服的笑话,还不禁想起小说《围城》。《围城》中有一段笑话上海裁缝的文字,大意是说洋人的上衣胳膊肘处破了,用块皮子打上补丁,上海的裁缝看见了,居然当作新式样而予以模仿,在新衣服的胳膊肘处缝块皮子当时髦的款式卖。多年前在北京看到这段文字时并不觉得可笑,窃以为未雨绸缪,在易破的地方预先加固未始不是个好主意。来美国之后才发现那段文字委实可笑得很。不过,可笑的不是上海裁缝,而是刻意挖苦上海裁缝的小说作者。在美国的成衣铺里,这种胳膊肘上缝块皮子的新衣比比皆是。打听之下,方知这种做法由来已久,并非当今无奇不有的世界的创新。当时是为所谓上流社会的男人进行户外运动,诸如旅行,散步,走马,打猎等等而设计的,因此如今仍沿称之为运动装。《围城》的作者不是没有出过洋,当年出洋时看走了眼并不可笑,可笑的是回国后以一付俨然行家的口吻去笑话真正的行家。
如今运动装在美国极为流行,不过,流行的不是这种老古董,而是正经的职业运动服。正是这种好尚使得以